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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年3月8日

(2016年12月19日龙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及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树立新理念,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着力在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创新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作为,在助推发展、关注民生上有新举措,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大依法监督工作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加强常规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专项报告。对2016年财政预决算公开、重点项目支出资金安排使用、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监督。

2、强化专题调研和视察工作。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敬老院建设管理、精准扶贫、畜牧产业和食用菌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调查和视察。对《药品管理法》、《禁毒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我县重点工作的开展,推动法律法规的深入落实。

3、加强司法监督。对法院执行工作和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视察,适时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推动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4、加强对决议、决定和议决事项的落实监督。健全完善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议决事项督办落实的长效机制,强化跟踪监督,保证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议决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5、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依法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积极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6、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及时向县委汇报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始终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县委意图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7、规范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围绕县十六次党代会在城乡建设、城市总体规划、“七五”普法等方面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县委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8、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保证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全面落实。做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工作。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9、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督办检查力度。选择具有代表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并适时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

10、认真组织代表活动。结合议题选准切入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证会制度,为代表参政议政搭建平台。按照省市人大要求,认真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三查(察)”活动。

11、加强代表管理工作。深入落实《龙江县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守则》,规范代表履职行为,认真做好代表资格终止、辞职、罢免和补选工作。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12、加强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的本领。

1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率和“三会”、“三查(察)服务保障能力。

14、加强人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突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提高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认真做好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形成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不断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培训学习和考察调研,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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