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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日

7月24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军、戴晓霞率领人大城环委和教科文卫委及邀请的有关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民意路历史文化街区(一厂四宿舍)、文化路历史文化街区(清末藏书楼)、东北讲武堂旧址、解放门地段卜奎老城项目和正在修缮的清真寺。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并组织检查组的各位代表和专家进行了座谈。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综合各位人大代表和专家意见,对我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保护好、利用好我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是践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具体行动,更是齐齐哈尔文化传承的历史责任。政府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都应担当起保护城市基因,留存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和使命。二是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建立健全分级保护管理责任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管护制度,落实资金、人员、程序和标准,防止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建立应急反应机制,使我市仅存的历史古迹得到有效保护。三十加大保护投入,加快修缮进度。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共同特点是基础设施落后、建筑结构老化、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当前加快修缮遗存古迹的工作已刻不容缓。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进度已是当务之急。四是加快保护平台建设,做好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当前,我市历史文化信息资料大多数都散落在民间,城市历史文化的信息、资源碎片化严重,政府尽快建立一个集中收集整理城市历史文化资料信息的平台十分必要。要通过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把我市历史文化的各类资料档案建立起来,丰富起来,确保城市的历史文脉传承不断。五是统筹规划,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进行历史街区和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建议采取综合手段,“一处一策”的办法,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各个项目的修缮保护工作。

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应把握和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科学有效地“用”也是一种保护;要正确把握政府投入和多元投入机制的关系。积极发挥政府掌握公共资源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共享城市资源效益;要正确把握管理与贯彻落实好相关历史文化保护法规的关系,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历史就是尊重文化、传承历史就是传承文化,大力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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