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心得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党支部
2016年4月15日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讲到,要“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打好发展组合拳,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
按照人大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4月11日城环委支部召开了全体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市委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通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全文。参会人员积极发言、认真讨论,提出了“结合黑龙江实际,领会总书记讲话精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学习主题和指导思想。
总书记讲话精炼透彻,对于黑龙江的战略位置、历史沿革、曾经的辉煌、过去五年的经济数据、制约地方发展的症结以及今后发展的突破点等等,用词朴素、切中关键。总书记的分析、肯定、要求和期望句句都在龙江人心中引起共鸣,也让每一位参会党员从内心中能感受到:总书记心系黑龙江、党中央关注着北大荒。
一、事在人为、奋发有为,内生动力、乘势而上
当前东北老工业基地受到宏观经济下行的冲击,经济发展速度放缓,GDP总量和增速都排名垫底。在最困难的时候,总书记坐在黑龙江省代表团中间带领大家直面困难,讨论破解危机的出路和办法,是对黑龙江及东北整体经济发展的激励和期望。总书记清晰、准确地指出了重振黑龙江经济发展的三个“关键”:
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影响黑龙江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历史与现实的、体制与机制的、观念与思路的、又有全局与政策的、人与社会的因素,但破解问题的核心和道路,说一千道一万,就是真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振兴发展。振兴发展的前提就是要实事求是,真正面对问题,找根源,不再表面发展、短视发展、假发展,要一心一意发展、科学发展、真发展。国家给予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和时机不可谓不给力、不及时,关键是我们自身抓没抓住。没有彻底的反省,就没有彻底的改变。没有质量的快,不如不快;没有群智的发展,终会改弦易辙。
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东北经济发展的态度十分明确:一是要继续大力支持;二是要激发内生动力。激发内生动力既要务实,务虚更重要。务虚即是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要真正符合振兴的内在要求、适应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科学高质量的组织保证;同时,我们必须及时抓住这次契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信息产业以及粮食深加工等产业,降低对资源性产业、重工产业、普通农业的依存度;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扩大就业、保障社会和稳定。要把全省经济遇到多年未有的下行压力,变成促进新兴产业强大的源动力;要在控制高消费的同时,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黑龙江虽然缺省资金,但最缺的是能真正吸引资金进入的实体产业;要摒弃以GDP论英雄的绩效观的同时,还要把环境与生态真正结合到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绩效中来,真正实现黑龙江的“蓝天、碧水、黑土、白雪才是全省人民及子孙后代的真正金山、银山”。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习近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东北地区在发展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时不讲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的政府部门存在比较明显的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工作随意倾向;有的地方招商引资时随意给投资者许愿,投资项目落地后又搞吃拿卡要;还有的地方 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法治是干部应有的基本思念方式和工作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一种体现,更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
总书记所讲的一些阻碍法治化进程的现象往往就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周围,而且每一个人又因为习以为常而变得麻木。法治似乎只能出面在文件中、新闻稿件里,办事要诚实守信也似乎离我们有了相当的距离。看到总书记对东北地区一些地区管理上梗阻进行的评价,又听到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与法治关系的简要论述,让人警醒和深思。
所以,我们必须及时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用党章和法律对照自己的言行,转变观念,端正态度,带头学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和信法。在工作和生活中全方位地宣传法律、宣扬法律,引导周围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每一项工作都建立在扎实的法治基础之上。
三是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总书记在讲话中还指出了当前干部队伍存在的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动力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等问题。同时也指出要区分造成干部“不为”的原因,要区分哪些是干部自身的问题,哪些是组织上、工作上的问题,要好好分析一下,抓住主要矛盾对症下药,该用什么方子就用什么方子。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首先要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所作所为,不仅要找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更要找出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对症下药。该学习培训的就要学习培训,该充实提高的就应当充实提高,该换岗位轮训的就要主动向组织申请。总之,思想和业务不能停滞不前,要提高适应经济发展常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素质和能力。要广泛学习,勇于实践,在压力和挑战中前行。
二、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不负使命
结合人大城环委实际工作,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决议及时高效落实。人大是立法机关,更是党对外的一个窗口。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领导主要表现为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所以,党的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立法、执法机关的转化,以法律或法律行为的方式才能传导到社会;才能变成真正可操作或执行的国家规定,这也是人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方向和内容。
二是坚持立法为民,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地方人大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立法。随着《立法法》的修改出台,虽然我市立法权限受到了限制和调整,但立法的标准、要求以及程序发生了重要变化。地方社会、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地方立法以待调整社会相关方的关系;以前所立的旧法又因为环境、体制发生了重要变化,多数亟需修改完善。立法任务重、数量大、质量要求高、社会情况复杂、人手严重不足、时间要求又紧、部门利益严重等现实问题又参与和干扰着地方立法的每一个环节。破解地方立法难题,打破部门利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正是我们践行总书记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所以,我们要在立法方式、立法领域上有所突破;要在立法中重视对第三产业的支持、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还要加强对民生领域和社会秩序进行的法治引导;要开门立法,让社会各阶层参与其中,做到保护民生、有益社会、促进经济、稳定秩序相统一。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法治化的本质就是政府的法治化,即:依法“管治”政府。我们要结合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监督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监督帮助政府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同时消除政府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工作随意化的倾向。通过执法监督检查,目的不是为了“为难政府”,主要是为了向社会彰显法律的真实存在和有效执行;为了明确法治社会的法律可预测性的要求;也是通过每一次的监督活动,提升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是保障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生活安定有序的一个手段。
通过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会党员坚定了黑龙江发展的信心,坚定了坚持党的领导,立法为民、执法为公、依法监督、为民谋利的工作宗旨,我们将努力通过人大城环委本职工作的不懈努力,为黑龙江也为鹤城经济的再次腾飞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